國內航線誤點還漲價 民航局從未開罰

2014年01月3日 11:55

▲台聯立委黃文玲(右)3日批國內航線誤點狀況嚴重,民航局還同意漲價。(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國內航線2014年元旦起全面調漲約10%,航空公司表示是為了反映成本,台聯立委黃文玲則批航空公司服務品質沒有同步調漲,2013年5月遠東航空馬公-台北航線,準點率僅33.75%,等於3班才有1班準點,「航班時間表成為參考用」,民航局竟還同意漲價。

黃文玲指出,2013年5、6月馬公-台北航線,遠東航空準點率僅33.75%、53.33%,華信航空也只有62.3%、56.07%,民航局放任航空業者「誤點成性」,用來機晚到、班機調度等原因搪塞民眾,甚至臨時取消班機,讓民眾露宿機場。黃文玲說,民航局如果無法要求航空公司改善誤點問題,就不應該同意漲價。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副局長方志文表示,航空運輸與陸路運輸不同,誤點原因可分為受到航管、天候、軍機起降等「不可歸責航空公司」責任;或是航空公司本身的「可歸責」原因,將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可依照《航空法》開罰新台幣60萬至300萬罰鍰。

方志文表示,依照《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班機誤點時,航空公司應提供旅客必要通訊、醫療、膳宿、協助轉機等服務。方志文也坦言,因為航空公司都有「在限期內改善」,目前尚未對國內航線誤點進行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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