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董座逃過一劫!雄檢:張虔生不知排放廢水

▲日月光案張虔生不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日月光K7廠違法排廢水一案,高雄地檢署連日調查高層通聯記錄,和查扣相關資料,3日宣布偵結,認為K7廠排放有害廢水、汙泥,董事長張虔生對此並「不知情」,也沒有指示排放,因此,不起訴張虔生。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痛批「日月無光,雄檢無恥!」

檢察官認定K7廠去年10月1日違法排放強酸重金屬廢水5194噸,依《刑法》流放毒物罪、以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在押的廠務處長蘇炳碩、廢水組主任蔡奇勳、工程師何登陽、劉威呈及游志賢等5人起訴。

檢方指出,根據證人提供資訊顯示,日月光行政副總林顯堂、總經理羅瑞榮及營運長吳田玉,3人都是在去年10月1日排放廢水後才知情,並供稱沒有馬上向上級稟報;因此,檢方認定,張虔生辯稱自己在去年12月3日事後才知道這件事,應該是「實話」。

此外,針對林顯堂是否事前不知情,檢方根據查扣辦公室的監視錄影資料、私人和公務通聯記錄等等,都沒有查到有人員通知林顯堂K7廠異常排放的紀錄。雖然,張虔生逃過一劫,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檢方在起訴書引柳宗元古文「永某氏之鼠」,告誡他應承擔道德與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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