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王金平確認國民黨籍案,北院8日召開準備程序庭,雙方律師仍是針鋒相對,國民黨律師指王任副主席5年期間做出黨紀處分900多次,撤銷黨籍524人,現在他遭處分就做不同主張,有違誠信原則,王金平律師則指考紀會非法定機關,不應援引過去案例將錯就錯,積非成是,不排除傳考紀委員出庭作證。
▲馬英九撤銷王金平黨籍案,北院今開庭雙方律師依然針鋒相對,王的律師並表示不排除傳考紀委員出庭。(圖/資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而王金平要求確認黨籍存在案開庭,雙方律師因在定暫時狀態交手有過輸贏,所以,今日在全案爭點上也是針鋒相對。
國民黨律師羅明通在庭上表示,原告(王金平)在擔任國民黨副主席5年期間黨做出黨紀處分900多次,撤銷黨籍524人,這些都是被告在考紀會執行黨紀處分的決定,對此審議程序原告從未提出反對,今就其遭處分案卻做出不同主張,實有違誠信原則。
王金平律師許英傑表示,法院是依法審判機關,國民黨考紀會的架構則是非依民主原則組成及運作,也非人民團體組織法所規定的撤銷黨籍事項權責機關,被告(國民黨)應提出相關法律解釋,而非援引過去案例,將錯就錯而有積非成是之嫌。
審判長張瑜鳳表示,本案牽涉社團該不該、能不能將處分社員的權限移至黨內其他組織機關等關乎民主政治、政黨政治運作問題,應加充分辯論、調查證據及傳訊必要的證人,因此,準備程序今日不作結論,雙方可再提出書狀就全案爭點做出交集。最後諭知3月5日再行召開準備程序做出結論隨後進行辯論。
許英傑在庭訊後面對媒體採訪強調,任何處分必須是法定機關決定,除此之外,人團法也規定須依民原則與運作決定,被告無法提出資料充分說明考紀會的產生及運作問題,將不排除傳喚國民黨考紀委員出庭作證。
羅明通則表示,今天已把關於國民黨考紀委員會審議過程的書面資料提交法院,那個紀錄蠻詳細實無不必要再傳喚考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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