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寧波一名張姓女子透過介紹認識一名盛姓男子,得知對方年收入不錯,而且有房子,覺得兩人家庭條件相仿,交往幾個月後便結婚。但她懷孕時,搬去和婆婆一起住,房子卻被賣掉,經過詢問才得知,買房的錢根本是借來的,賣掉就是要還債,而丈夫收入根本也沒那麼多。
根據《寧波晚報》報導,張女是北侖新碶人,透過別人介紹認識了同樣是新碶人的盛男。見面前,張女就得知,盛男在一家企業上班,年收入10萬元(人民幣,下同)左右,半年前買了一套房,已經付了頭期款。
交往幾個月後,兩人覺得家庭條件相仿,年紀合適,性格上也沒太大問題,於是決定結婚。張女家裡買了一輛10多萬元的車給她當作嫁妝。
▲開心結婚,沒想到婚後發現夫家一系列謊言,張女簡直要崩潰。(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婚後不久,張女懷孕了,婆婆找到她,以「照顧」為由,希望小倆口搬到老房子一起住。張女考慮後,接受了建議。然而,才沒多久,她就聽說新房子被賣掉了。
「房子現在空著不住,房貸卻要還,划不來,我們把房子賣了,拿錢存銀行比還貸款合算。」婆婆振振有詞地說。張女雖然心裡不舒服,但也只能接受。
某天,母親來探望,張女卻得知了一件晴天霹靂的消息,就是賣房其實為了還債。她很生氣地質問婆婆,婆婆也坦然告知,將房子賣給親戚,拿回來的錢剛好還了之前買房拖欠的債務。
原來盛男年近30歲還沒有對象,婆婆很著急,又覺得家境普通,於是想出了借款買房的辦法,還虛報了兒子的收入數字。婆婆不屑地說,「沒房也沒車,收入又不高,哪家姑娘會願意嫁過來啊……」
據報導,其實張女婚後不久就發現,丈夫年收入根本連5萬元都沒有。
顧慮到肚子裡的孩子,張女忍耐再忍耐,但累積了太多的不愉快,去年10月下旬,她順利產下一個女兒後,再與夫家爭執,最終決定離婚。
經過法官的調解,女兒歸張女撫養,盛男同意歸還車子,每月支付800元的撫養費。
我們想讓你知道…愛情最忌諱的就是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