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曾任前世界銀行副行長與中國政協委員。(圖/CFP)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因洪仲丘案引起的軍事審判改革,在修法後,將於1月13日進行最後一波交案與移監。而交案中最受矚目的就是林毅夫連長叛逃案,,金門高分檢收案後,將討論通緝的追訴時效問題,如果認定軍高檢的見解是「繼續犯」,則會繼續通緝;反之若認定是追溯時效已過,將可能撤銷通緝。
陸軍下士洪仲丘枉死案,引發軍審法修法改革,只要是現役軍人非戰時犯罪,全部回歸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在2013年8月15日進行第一波約250人移監,第二波移監將在1月13 日進行,人數約60多名,大多是毒品、酒駕等犯行,將移監到矯正署台南監獄及台南看守所,軍監也正式成為歷史。
軍審改革除了移監外,還有450件案將移交給各司法機關。其中連長林毅夫在民國68年從金門馬山游泳判逃到大陸案最受矚目。林毅夫到對岸後,擔任過中國大陸協委員,也是知名經濟學者,更曾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民國68年案發後當時國防部為了考慮不影響士氣,只將林列為「失蹤」,但其實早知道林毅夫是叛逃。直到林毅夫父親過世,他透露有意返台奔喪的意願,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才對林發布通緝令,但已經是民國91年的事情,距離林毅夫叛逃整整經過23年。
對於此事件,監察院曾2度發文糾正,認為國防部早知道林毅夫是叛逃,並非失蹤,但始終不發布正確消息,直到民國91年被他人告發後,才將「失蹤」改為「叛逃」而發布通緝,做法引人爭議。
林毅夫叛逃事發在金門,因此全案將移交金門高分檢,法務部、高檢署、司法院各單位曾有過討論,傾向先繼續通緝,事後再依照卷證進行討論,是否撤銷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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