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針對某電子媒體在電視、網路持續報導新北市府人事年終考績科長級以上免評乙等,新北市政府人事處在13日嚴正澄清表示,這是媒體誤將今年才開始試行的「平時考核作業精進措施」,和例行的年終考績作業措施混淆,並對公文內容做錯誤解讀與跳躍聯結,產生的誤解,絕無任何公務人員考績可以免評乙等。
▲某媒體報導新北市政府科長級以上年終考績免評乙等,市府人事處嚴詞駁斥。(圖/資料照片)
市府人事處表示,打考績以往都是上級對下屬單向的考評,但為使基層公務人員對考績也可以反應出自己的意見,所以,今年新北政府才新訂了一個「平時考核作業精進措施」,即除了上對下的考評外還多了一項公務員自我考評一項,以求下情也能有反應機會,而達到提昇為民服務品質。
人事處指出,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考績應以同官等為比較範圍,新北市政府每年均有科長以上人員考績列乙等,絕對無科長以上均考列甲等情形。
有媒體把「公務人員年終考績作業措施」及新試行的「平時考核作業精進措施」,這二項不同人事措施混淆,並對公文內容之錯誤解讀與跳躍聯結,才誤解科長以上人員年終考績均免考列乙等,市府人事處指出,相關公文絕無「科長以上免列乙等」任何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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