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16歲生日 國小男師婚前送「嘿咻禮」稱不犯法

▲法律規定年滿16歲就可發生性關係,但男老師已有女友還對學生下手,引起社會爭議。(示意圖/翻攝網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市一名國小男體育老師和女學生偷偷交往多年,但就在男老師結婚前一晚,女學生也正好滿16歲,兩人因此發生性關係。女方事後發現對方已成婚,難過地向同學哭訴,此事件才意外曝光。雖然法律規定年滿16歲的男女,只要情投意合,發生關係並不犯法,但整件事已引發社會爭論。人本教育基金會13日到學校抗議,要求學校解聘老師。

這名女學生為男老師過去任教的學生,畢業就讀高職後仍繼續與對方交往,直到去年男老師結婚的前夕,正逢她16歲生日,於是偷嚐禁果。女學生事後發現被劈腿,雖傷心放不下這段感情,卻不願意控告老師,但友人認為男老師喪盡道德良知,已不適任教師一職,便生氣寫信向校長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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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表示,這名男老師接受調查時承認有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但強調是在這名女學生滿16歲時,無須負起刑事責任,至於是不是結婚前一晚,調查報告並沒有說明。人本教育基金會13日到男老師任職學校拉布條抗議,要求學校進行解聘處分,人本表示,這名男老師已經不適合在學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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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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