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員警去年執行酒駕攔檢勤務時,遇到駕駛拒下車還裝睡,員警只好拿出防狼噴霧劑,朝車窗縫隙噴灑,逼迫他下車,最後測得酒精濃度為0.26毫克。但駕駛不滿認為員警執法過當,辯解是噴霧劑影響了酒測值,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防狼噴霧劑不含酒精,並不影響,加上使用噴霧,比直接敲壞車窗還適合,最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個月。
▼酒駕遇臨檢開進巷弄裝睡,員警噴防狼劑拆穿。
駕駛當天是與朋友聚餐喝酒,開車經過大里看到臨檢心虛轉入巷道停車,把自己關在車內,警方上前盤查聞到酒味,引擎也是熱的,但車主卻拒絕下車,執勤員警直接用噴霧逼他下車。台中市內新所長盧茂翔表示,雙方僵持大約一個多小時。駕駛最後測出酒測值0.26被移送。事後車主抗辯執法過當,認為是噴霧影響酒測值。
駕駛供稱當天喝了一點酒還有感冒藥,開車200公尺就停在路邊睡覺,卻被噴霧嗆醒,質疑警方只想衝業績;但法官認為防狼噴霧劑不含酒精,並不影響,還是依公共危險判刑3個月;但駕駛不服,繼續控告巡佐殺人未遂。員警則因執情時不是用制式的警用裝備,遭記申誡一支。(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