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17年前不小心…拍戲踢壞直升機判賠267萬元定讞

2014年01月21日 15:01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華仔」劉德華因精湛演技被外界封為「華神」,最近卻被爆出他1997年來台灣拍戲時,過程中不小心踢到操作桿,導致旋翼葉片傾斜受損,被航空公司告上法院求償。近日判決結果出爐,他必須賠償出借直升機的「德安航空公司」約267萬元且全案定讞。

▲劉德華1997年拍戲不小心弄壞租借來的直升機,被法院判賠267萬元。(圖/資料照片/華映)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年劉德華來台灣拍攝電影《情義之西西里島》(又名《黑金》),不慎弄壞了向德安航空公司租借的直升機,被該公司索賠。依直升機駕駛的證詞指出,他當時在拍攝一幕需沿著機體側翻到後座的特寫畫面,但試了2到3次都拍不出預期的效果,因此決定加大動作,沒想到卻不小心踢到操作桿,使得機體晃動傾斜,旋翼片碰撞到地面上的聚光燈布幔受損。

▲劉德華因拍攝要側翻過直升機側面的畫面,不慎踢到操作桿導致直升機受損。(圖/翻攝自YouTube)

事實上,劉德華被德安航空公司求償的案件早在2004年3月就在士林地檢署開庭,原本航空公司求償的金額高達1200萬元,官司纏訟至今已將近10年之久,那架受損的直升機也早在澎湖失事墜毀。一審時,華仔被判需要賠償約510萬元的直升機維修費用,如今二審認定他誤觸操作桿要負4成過失責任,判賠金額降為約267萬元。最高法院支持更二審見解,將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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