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追夏姓單親媽媽不成,認為自己遭欺騙,從102年9月開始以手機傳簡訊恐嚇夏女,又在10月間趁夏女下班要返家時,搶走夏女機車和大門鑰匙後欲強押夏女上車,幸夏女用手機向同事求援找來警察,才倖免被擄走,陳男被移送法辦後,台北地院日前依恐嚇、強制等罪嫌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恐佈情人追單親媽媽不成,恐嚇押人被帶回派出所還對單親媽恐嚇潑硫酸。(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陳姓男子追求單親媽媽夏姓女子已有一段時間,但夏女卻將陳男視為普通朋友,為免陳男誤會便刻意與陳男保持距離,此舉讓陳認為她有意疏遠,所以,從去年9月21日夏女帶兒子和朋友烤肉,未接到陳男打來電話起到9月23日,陳男陸續以手機發出簡訊內容為「你再不接我電話,我直接到你家囉」、「好歹我也是有在招標工程的人,你要怎麼玩我奉陪」、「你不要逼我做出傷害人的事」、「我在巷口」等,恐嚇威脅夏女。
陳男見沒回應,更在10月4日晚間7點夏女下班,準備騎機車返車時,突然出現搶走夏女鑰匙,恐嚇夏女不到他車邊談判就要對她家人不利,夏女無奈跟著到車邊途中,利用手機向同事救援,陳男見狀即衝上前搶夏女手機,並強推她上車,當夏女掙扎呼救時,在不遠處執行交通勤務的倪姓員警接獲民眾報案趕到,才救出夏女並將2人帶回派出所。
陳男被帶回派出所後,竟再指著夏女恐嚇說「我會潑你硫酸我跟你講,半夜去找你」,隨後,陳男在警訊時說,他對夏女百般呵護,卻遭她欺騙,他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不能理性處理感情問題,輕率恐嚇並以強暴方式妨害夏女,使夏女身心蒙受痛苦,犯後推諉卸責態度不佳,依恐嚇、強制、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合併執行刑7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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