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包示意照。(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廖姓女子和朋友到中和區「石二鍋」用餐,結果被隔壁桌王姓女子的LV包打中頭部,導致腦震盪、幾乎失明,氣得提告。新北地檢署27日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王女。
起訴指出,2013年3月某日晚間,王女(30歲)和丈夫吃火鍋,離開時走過兩桌間寬60公分走道,把A3大小LV包往後甩要掛在肩膀,打到鄰座正低頭檢查瓦斯爐開關的廖女(35歲)。
警方表示,廖女當下頭很痛,到醫院檢查發現有腦震盪現象,動眼神經受損,雙眼視力大幅減弱。廖女首次提告,檢方不起訴處分;她不服聲請再議,並重新提出驗傷證明,檢方認定被告傷害事實明確,因此起訴。
我們想讓你知道…以後要小心一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