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在陽明山竊占國土別墅案,28日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劉政池依竊占、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訴,他的2名女兒劉冠廷、劉冠余、胞妹劉子瑩也因偽造文書罪起訴,而劉政鴻涉嫌違反公司法部分,則因已超過追訴時效,士林地檢予以不起訴處分。
▲士林地檢署今偵結劉政池竊占國土案,依法起訴劉政池、胞妹劉子瑩、長女劉冠廷、二女兒劉冠余,劉政鴻則因追訴時效逾期獲不起訴。(圖/東森新聞提供)
檢方表示,劉政池涉在陽明山上以圍籬、植栽並在地下埋設貨櫃等方式,竊佔國有地達4843.58平方公尺(約1465坪),涉犯竊占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劉政池胞妹劉子瑩、長女劉冠廷、二女兒劉冠余也因偽造文書罪起訴,在偵辦期間檢察官追查出劉政另涉公司法部分,則因已過追訴期,獲不起訴。
同案被起訴的官員包括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前承辦人謝文華、前組長李朝盛,他們都因涉嫌違背法令,圖利劉政池取得建造執照,而遭依圖利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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