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德正檢面前「拒絕回答」,法官面前「我錯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男子張德正涉嫌駕駛大貨車衝撞總統府當庭獲釋,檢方30日抗告失敗,北院再度駁回羈押聲請,高院以北院沒有就張男有高度再犯殺人重罪的危險性做出說明,以及被告3位辯護人並非被告之輔佐人等理由,31日清晨再度發回更審,台北地方法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
張德正因家暴案被判刑,對社會產生不滿,25日清晨駕駛大貨車在凱達格蘭大道由東往西行駛,穿越重慶南路後衝撞總統府,張德正昏迷被送往台大醫院治療,台北地檢署29日指揮警方將他拘提到案,訊後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以張德正的傷勢無逃亡之虞,裁定駁回。檢察官當庭提起抗告。
►張德正在檢察官面前「拒絕回答」。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張德正身體並非完全不能行動,原裁定推認無逃亡之虞太過武斷,且張德正寄給媒體的自白書中,揚言在司法案件未獲平復前,將再犯殺人重罪,北院卻沒加以審酌,因此發回更審。
►張德正撞府竟獲釋,檢方稱太離譜提出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在30日除夕下午開庭審理,仍認為張德正現在雖非已完全不能行動,但他28日才手術完畢、29日出院,醫囑「不宜站立及劇烈運動和突然改變身體姿勢」,且張男目前身體裝背板,需靠他人幫忙拆卸才能躺下,依他現在狀況,親友尚不致於不顧醫囑擅自遷移張德正,導致他脊椎受重創。
法院考量張德正的健康狀況,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的程度,將張德正責付3名辯護律師。檢方再度提起抗告。
►張德正第一段婚姻因出軌離婚,第二任也被控有小三。
高院認為,張德正雖然受傷,但坐輪椅仍可行動,張男曾自白「..如果沒死..沒關係,不管出來是幾歲..用走路的到總統府」等語,北院還是沒有就張德正有高度再犯殺人重罪的危險性做出說明,且被告3位辯護人並非被告之輔佐人,法院沒有說明責付給3名律師的理由,今天凌晨裁定撤銷原裁定,再度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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