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17歲張姓少年因為愛上24歲的姐姐離家出走,父母苦尋不著,只好報警協尋;警方巡邏時找到失蹤4天的少年,但他卻不願回家,員警苦勸「愛姐姐就要替她著想,如果不回家,只會讓父母更討厭她。」費盡唇舌2小時後,少年才妥協願意跟爸媽回去,結束翹家日子。
▼少年愛上大姐姐離家出走。(圖/達志示意圖)
17歲少年是去年底跟朋友一起到KTV唱歌,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在餐廳上班的24歲姐姐,因為少年家教很嚴格,在家中只有聽話的份,但大姐姐卻願意傾聽他的內心,兩人很快陷入熱戀,大談姊弟戀。
因少年的父母不同意他使用手機,苦無其他聯絡方式之下,他決定離家出走。苓雅分局福德二路派出所巡佐徐勉、警員張來發巡邏時找到張男,但他卻不願意回家,經警方苦勸近2小時,才軟化同意跟父母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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