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網路交友要小心!家住新北市的游男日前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年輕女子,兩人相談甚歡,他得知對方從事銷售工作,便以「買產品」的藉口相約碰面,請她喝奶茶並下藥性侵得逞。事後女子提告,檢警驗出女方的肛門和內褲有男子的DNA,判處游男10年有期徒刑。
▲在網路交友真的要非常小心。(圖/示意照/取自網路)
判決書指出,101年2月17日,游男和長相甜美的小樂(化名)約在中和某捷運站的麥當勞,還「大方」提供下藥的奶茶給她喝。小樂喝了之後身體不適想離開,游男卻以「我父親也要辦門號」為由載她回住處,趁機脫去小樂的衣物性侵。
到了隔天,小樂的藥效才稍微減退,她想勉強騎車離開,不料卻摔車在地,幸好友人趕到將她送往醫院驗傷,警方隨後也將游男帶回偵訊。
面對警方盤問,游男對下藥之事一概否認,還說是小樂精神不濟,才幫她在奶茶中加入維他命B群提神;對於女子的肛門和內褲驗出自己的DNA,游男則辯稱「可能是家裡很亂,她才不小心沾到」,且女方在家休息時,自己只是在旁乖乖上網,絕對沒有趁隙性侵!
法官多方確認後,認為游男根本是在「胡說八道」,遂依照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他10年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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