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與蒙古能源部簽署能源合作MOU,左起能源局長王運銘、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副主任Mundur Erdene-Ochir。(圖/經濟部提供)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為協助我國再生能源業者爭取海外商機,經濟部能源局與蒙古能源部於17日上午簽署合作備忘錄,未來雙方將在太陽光電、風力發電、能源審核及能源效率管理等4大領域,進行合作。
在經濟部次長杜紫軍見證下,能源局與蒙古能源部17日正式簽署「台蒙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是我國以「中華民國」正式國名簽署的能源領域合作文件。
能源局長王運銘表示,蒙古地廣人稀,日照、風力等再生能源豐沛,並規劃在2020年,使再生能源達到全國能源總供應量的2成至2成5,但缺乏相關技術,台灣正好可以補強蒙古的技術缺口,對我國業者相當有利。
至於在備忘錄簽署後,可為我國業者帶來多少具體收益?王運銘僅說,尚在評估中,不過會盡快開會,討論相關細節。
除蒙古外,目前我國已和日本、澳洲、丹麥、法國,以及美國奧勒岡、阿拉斯加、夏威夷等州,簽署能源合作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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