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護過頭? 收件人「王○明」找嘸人

東森新聞記者蕭洸志/台中報導

這算不算個資法保護過頭呢?中興大學收到來自台中市南區衛生所寄發的「肺炎鏈球菌催種」明信片,但收件人卻沒有全名,舉例來說,王小明變成了王○明,李小華變成了李○華,讓學校收發室光是找人名就找了老半天。個資法保護個人隱私,但是為了找出收件者,校方大費周章,搞得人盡皆知,反而擾民。

衛生所寄件退回,一大疊明信片怎麼會通通找不到主人呢?真是奇怪!因為除了地址之外,這些收件人沒有全名,中間的字全用「方塊」代替,像是李「框框」財,就是因為找不到主人而被退件。

台中市南區衛生所護理長洪美智表示,「因為牽涉到個資法,我們真的怕有些民眾資料外洩,所以我們同仁在做過處理之後,把個案的名字做了一個隱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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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個資法保護卻保護過頭,中興大學這陣子收到衛生所寄發的通知明信片,但每一張明信片沒有全名,收發室人員就像大海撈針,從全校2萬名師生當中一個一個過濾,逐一打電話確認,搞得大張旗鼓,就像是一場超級尋人任務,實在擾民。

中興大學主秘陳吉仲表示,「我們收發室可能會有個很大的困擾,每次要針對2萬個人名(老師和學生)裡面做比對,所以是怕造成行政上耽誤。」

衛生所說,寄發明信片一張成本2.5元,比照疾管署規定,為了保護當事人,名字中間全部以框框代替,沒想到如今反而更沒隱私,讓收件單位找嘸人,未來將改成三折式通知單,儘管成本高一倍,但免去個資法框架,也省了找人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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