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示意圖。(圖/圖中場景和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地方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一名14歲少女被友人約到KTV喝酒,禁不起現場其他人激「不會喝酒趕快回家睡啦」,豪飲6瓶啤酒和100毫升威士忌,爛醉之下慘遭撿屍,被3名男子和1名少年輪流性侵。花蓮地方法院近日將3男依乘機性交罪各判5年10月徒刑;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
判決指出,2011年5月某日凌晨,當時均為18歲的盧姓男子、趙姓男子、徐姓男子及黃姓少年等10多人在KTV內飲酒作樂,眾人用言語激少女並輪流灌酒,少女不服輸一口氣狂喝,最後不勝酒力醉倒。
警方表示,少女被帶到一間租屋處,當時是現役軍人的趙男凍未條先性侵;盧男、徐男和黃少則和少女玩4P,完事後還用水沖洗少女下體,想湮滅犯案證據。
據了解,少女昏睡後醒來感到下體疼痛,且衣衫不整,「身體香香、黏黏、濕濕的,好像被洗過」;她回想起一名左胸口有「龍刺青」的男子在她身體上上下下,才恍然大悟被撿屍,嚇得報警處理。
警方指出,盧男等4人為脫罪,和在KTV唱歌的友人集體串證,但證人仍被突破心防,吐露實情。法官認為,少女身心受創嚴重,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盧、趙、徐犯後不認罪,態度不佳,未見悔改自省,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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