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住新北市的黃姓市民向新莊區自立街的「新莊停車場」租用停車位,租約到期後向業者說不再續租,業者竟從他繳交的押租金扣下300元,並巧立名目這300元是「遙控器折舊費」,黃男憤而向市府消保官投訴,業者還悍然拒絕出席消費爭議協調會,對於業者此種蠻橫舉動,消保官鼓勵消費者向法院提告維護自身權益。
▲新北市黃先生向新莊停車場租用車位到期不續租,卻遭業者亂收「遙控器折舊費」300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
新北市民黃先生曾向新莊區自立街的「新莊停車場」租用停車位,期間無欠費也無不良記錄,租約到期後黃先生向業者表明不再續約,業者竟私自從他先繳交的500元押租金中,扣下6成即300元不還,黃先生問業者什麼理由扣錢,沒想到業者卻以「遙控器折舊費」回應,黃先生對此理由感到莫名其妙又荒唐不合理,於是憤而向新北市府消保官投訴並請求協助。
消保官表示,在接獲黃先生請求協助後,曾去函通知業者出席消費爭議協商會議,不料,「新莊停車場」拒絕派員出席,完全漠視消費者權益,根據黃先生陳述,市府認為停車場業者不應該濫用名義,隨便以「遙控器折舊費」作籍口,片面扣除押租金,尤其承租停車位的消費者都按時繳交租金並無欠款,只是因不願續租,就遭扣押租金業者確實有違契約,除非業者能証有消費者已經發生債務不履行的情形,否則應返還不該扣留的300元。
消保官指出,這件消費爭議金額雖然不高,但是從黃姓市民提出的連署文件可知,類似案例型少已有5件以上,所以,消保官支持並鼓勵黃姓消費者向法院提出訴訟以爭取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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