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變態代課老師以手指性侵13名男童近300次,遭判23年。(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9歲國校代課老師、同時是教會兒童主日學老師的馮姓男子,涉嫌在2011年至2012年期間以手指插入肛門、搓揉下體性侵13名男童近300次,其中一位最慘的男童被性侵高達120次,幾乎3天就被變態馮男插入肛門1次,台灣高等法院4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處23年。
檢警調查後發現,馮男趁著替學生上藝術課時,在教室內播放影片,還以學生上課不專心為由,將男童抱在他大腿上,撫摸幼童下體、臀部,更以手指插入肛門性侵;擔任主日學老師時,還假借「行天父之愛」理由,要男童聽命於他,多次性侵男童得逞。
案件爆發後,馮男的委任律師坦承男子有戀童癖,一審法院認定他性侵15位男童,犯案300次,判處29年有期徒刑,但全案上訴到高等法院時,法官認定他性侵13名男童,犯案298次,依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馮男2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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