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被人權團體撻伐,伊朗目前仍保有「眼刑」。(圖/翻攝ncr-iran)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國片《艋舺》中有句經典台詞,「以暴制暴才是王道,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這句話在民主法治的國家行不通,但適用於伊斯蘭國家。伊朗一名男子因向少女臉部潑灑硫酸,近日被最高法院判「挖掉雙眼,割下右耳和鼻子」。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報導,詹姆希德(Jamshid)故意對詩琳(Shirin)潑酸,導致她失去雙眼和右耳;在法院審判過程中,有人甚至提議切斷被告的手腳、或處以石刑( Stoning),最後法官做出以上處罰。
據了解,伊斯蘭律法容許實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刑罰,但這樣的做法多次被人權團體抨擊。當地媒體指出,另有一名罪犯最近被判斬去一隻手和一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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