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民國85年(1996)9月,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謝姓女童性侵命案,軍方錯殺士兵江國慶,檢方認定真兇是士兵許榮洲,不過,最高法院今天(19日)以缺乏直接證據,駁回上訴,判許榮洲無罪定讞。
1996年9月12日,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裡,5歲謝姓女童被人發現在廁所遭到姦殺死亡,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限期1個月破案,軍方組成「0912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犯案,隔年(1997)8月13日執行槍決,死時僅21歲,江家認為兒子是冤死,陳情多年後,2011年9月13日,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宣判,江國慶獲判無罪,也獲得國家賠償。
2000年底,台中高分檢特偵組接獲秘密證人檢舉,指當時在新店軍監服刑的許榮洲涉嫌謝姓女童姦殺案,因他曾與江國慶同期服役同一單位,並在1997年5月於台中犯下2起女童誘殺案,其中一起以利器刺入女童陰戶,另一起以竹子插進姪女陰道,犯案手法與謝姓女童姦殺案相似。
許榮洲於2010年9月出獄,2011年1月28日,檢警專案小組重新鑑定證物,發現命案現場窗戶的半枚掌紋與許榮洲吻合等證據,之後依殺人罪起訴許榮洲。2011年12月12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許榮洲被判18年有期徒刑;2013年4月2日,台北高等法院二審,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模擬實驗木條上的掌紋,含有血液的結果僅屬「很有可能」,但無法肯定,廁所掌紋雖與許榮洲相符,但只能證明他曾進廁所,不能證明殺人,全案缺乏直接證據,改判無罪。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許榮洲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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