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世銘洩密案 判刑1年2月

▲二度彈劾沒過「不得再提」,黃世銘保總長位子仍面臨官司。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案今天(21日)宣判,判處黃世銘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黃世銘曾說過若一審遭判有罪就請辭,他的檢察總長任期將在4月18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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