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得了便宜還賣乖?台中黃姓男子前年和15歲少女相戀,兩人在租屋處多次嘿咻。少女母親憤而報警,男子遭介入後,竟在臉書怒罵「破麻」還試圖恐嚇,台中高分院一審給予緩刑5年,但因黃男毫無悔意又未和解,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且撤銷緩刑。
▲台中一名男子和未成年少女性交還辱罵對方被逮捕。(圖/達志示意圖)
2012年8月,黃男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被害少女,兩人相戀後多次發生關係,少女後來還逃家和黃男同居。少女的母親得知後非常憤怒,她先向警方報案,接著切斷兩人的聯繫,將少女帶回家中。
察覺到少女有意疏遠,黃男非常不滿,還在臉書公佈少女的照片和住家地址,痛批她「破麻,出去都給男人搞,1次不只給1個幹」、「跟男生出去爽不爽」因此被警方逮捕,依性交、加重誹謗、恐嚇危安等罪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黃男當時情緒激動,可能一時失去理智才會犯案,因此依性交罪判刑1年6月;誹謗罪等判刑6月,給予緩刑5年。不過台中高分院二審宣布,儘管少女母親已經報警,但黃男仍不知悔改,除了口出惡言,還變本加厲地辱罵少女,故撤銷黃男的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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