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案宣判,蔡京京(左)無期徒刑、男友曾志忠(右)死刑。(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蔡京京弒母案」27日做出宣判,花蓮地方法院認為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預謀犯罪,宣判蔡無期徒刑、曾死刑。法官認為兩人計畫謀財害命,但審酌蔡京京成長過程中許多負面因素,導致情感上過度依賴蔡志忠,且她多次表示悔意,又被鑑定出患精神分裂症,認為還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蔡京京和曾智忠2012年5月涉嫌殺害母親陳誼,棄屍在花蓮縣豐濱鄉貓公溪出海口,陳誼頸部纏繞鐵絲,手腳被繩索綑綁,死狀淒慘。蔡京京的父親聽判後表示,女兒精神狀況不好且已有悔意,是被男友洗腦才做出殺母的駭人行為,被判無期徒刑太重了,至於黃智忠,他認為被判死刑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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