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3千萬一審判「無罪」 張花冠:法官還公道

▲對於收賄案一審宣判無罪,張花冠說,法官還我公道。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遭檢方起訴,在擔任立法委員任內收賄3千萬,幫助廠商在大埔美開發案中得標,張花冠一直否認收賄,解釋當時是幫先生曾振農借錢投資。嘉義地方法院3日一審以罪證不足宣判無罪,讓張花冠鬆了一口氣,法官還公道,批評以司法來迫害政治人物。

嘉義縣長張花冠一審被判無罪,消息傳回縣府,同仁們在迴廊上鼓掌道賀,而張花冠接手機時也忍不住臉上的笑意。香草藥草科技園區開發案佔地86公頃,屬於大埔美開發案中的一部份,開發案第一期招商成功,第二期的香草園區採BOT方式,由春龍公司在95年取得開發權,但是檢方認為開標過程中,當時擔任立委的張花冠涉嫌收取廠商3千萬賄款,以洗錢和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張花冠則反駁,這筆錢是過世的先生曾振農在柬埔寨種植麻瘋樹需要資金,由她幫忙借,由於已經被民進黨提名參選連任,一審獲判無罪對她而言,實在是一大助力;全案中也牽涉到當時任縣長的陳明文,但是陳明文並沒有被起訴,一審法官也認為檢方欠缺「被告出賣職務上行為」的證據,因此宣判無罪。(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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