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朱慧珍愛女疑因「感情因素」自殺身亡後,她懷疑是女兒蘇姓「閨中密友」及蘇母造成,因此向台北地檢控告2人教唆殺人,檢察官在傳訊相關人等調查後,認為朱女死因無外力介入,且沒有他殺嫌疑,在8日予以蘇姓母女不起訴處分。
▲朱慧珍愛女跳樓自殺身亡,她控告女兒蘇姓密友母女教唆殺人,檢今日偵結予蘇姓母女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朱慧珍女兒是在民國101年5月13日母親節當天跳樓身亡,朱慧珍後來以女兒附她身,告知「是蘇姓母女叫我去死,跟我要錢,說沒有錢就不要在一起」為由,到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女兒的蘇姓女密友及蘇母涉嫌教唆殺人。
檢方在調閱相關通聯紀錄、死者驗屍報告及傳喚死者與蘇姓母女之間的多名友人作證後,認為朱女死因無外力介入,因此,檢方今天偵結認定蘇姓母女沒有教唆殺人犯意,全案查無實證,且罪嫌不足,予蘇姓母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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