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師被乾兒子指控猥褻,竟辯稱是男童愛看蠟筆小新漫畫所以心態非比常人。(圖/翻攝自YouTube)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林姓國小退休男老師在2010年擔任3年級班導師期間,認班上一名男童當乾兒子,之後卻多次猥褻、性侵男童,被起訴後他否認犯行,還辯稱是男童愛看「蠟筆小新」漫畫,心態被劇情影響因此「非比常人」。但二審法官根據男童及其母親、同學的證詞,認定林男犯行,維持原判5年半有期徒刑,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年約50多歲的林男在擔任台中某國小3年級班導師時,認班上一名父母離異、由祖母撫養的男童當乾兒子,平常還會開車載他出遊、逛夜市。
但2010年2月開始,林男卻多次利用與男童獨處的機會,將手伸入內褲撫摸猥褻,甚至幫他口交。男童因為林男平時對他照顧有加,又害怕告訴大人會害乾爹被關,於是選擇隱忍,直到2012年間受不了告知母親及4位同學,才讓林男的荒淫行徑曝光。
林男被檢察官依乘機猥褻及乘機性交等罪起訴,一審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高分院審理時,他辯稱男童平常愛看「蠟筆小新」漫畫,因為內容不乏性暗示、性幻想、性好奇及同性情愛的劇情,因此導致男童心態「非比常人」,才會指控他猥褻性侵。
法官認為,「蠟筆小新」是家喻戶曉的搞笑卡通漫畫,雖然內容有兩面評價,但電視經常播放,觀看民眾非在少數,不能以此認定男童的心態「非比常人」。此外,法官根據男童指控、其母親、同學的證詞,以及心理諮商師證稱男童擔心乾爹被關等心理反應,認定林男犯行,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