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同為聽障人士的陳姓女子與李姓友人在啟聰協會起爭執,陳女當眾比手語「你下體很臭」,高雄地檢署偵結,以公然侮辱罪起訴陳女。
陳女與李姓男子都是聽障人士,民國102年4月11日2人在啟聰協會發生爭執,陳女涉嫌當眾比手語「你下體很臭」,李男提告。
檢察官偵辦時洽請手語通譯協助翻譯調查後,認為陳女與李男雖然以手語溝通,但啟聰協會是服務聽障人士的社團,幹部和社工都通曉手語,是所有通曉手語人士的共見共聞場所。
檢方認為,陳女在眾人都通曉手語的公眾場合,以手語喻李男「你下體很臭」,已足以貶損李男的人格及社會評價,因此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陳女。
我們想讓你知道…臭味,是嗅聞出來的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