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舞蹈老師被指控在泡溫泉時對少年「抓鳥」猥褻。(圖/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44歲郭姓舞蹈老師被指控在陽明山馬槽溫泉大眾池,伸手撫摸16歲少年的生殖器,對方嚇得換到別池躲避後,他竟跟上繼續「抓鳥」,事後還辯稱是少年主動問他割包皮的事,他才會「幫忙檢查」,但因為測謊未過,加上法官認為他並無衛教專業,不符常情,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個月。
判決書指出,受害少年在2012年5月間和家人前往陽明山馬槽溫泉泡湯時,被郭男在大眾池搭訕,當時郭男告訴他「曾幫學生拉過包皮、自慰」,接著突然伸手強摸他的生殖器,他嚇得一把推開,然後轉往溫泉池躲避,沒想到郭男竟跟上去,再次強行套弄少年下體,事後他向母親及學校輔導老師傾訴並報警。
郭姓男子在大學擔任編舞導師,擅長民族舞蹈,面對猥褻指控,他辯稱是少年主動問他關於割包皮的事,他才會幫忙「檢查」,但因為接受測謊並未通過,且法官認為他沒有衛教專業,第一次見面就幫少年檢查不符常情,依強制猥褻罪判刑他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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