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家屬100萬得原諒!法院判嫌犯非凌遲致死、有再教化可能判無期。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發生在2012年5月,不滿女友因受不了自己脾氣暴躁提分手,台南科學園區一間科技公司的呂姓男課長,趁女友下班時,持刀衝上前殺人,刀子刺進涂姓女友的頸部,送醫回天乏術,殺人的呂姓男子賠償女友父母100萬元,並獲得家屬原諒,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定讞。
2012年5月,涂姓女子在家門口前遭前男友持水果刀砍殺,當時涂女的友人下車想要救人也被砍傷,依舊阻止不了悲劇,涂姓女子送醫後沒了生命跡象,而殺人的男友被判無期徒刑定讞。釀成這起情殺意外,是因科技新貴前男友不滿交往一年的她嫌自己脾氣暴躁要分手。
案發後,涂姓女子在嘉義縣社會局的同事都十分捨不得,因為死者相當優秀,當初是雲嘉南基層特考榜首進到嘉義縣政府工作,一場情殺卻毀了大好前程。案子在一二審時,法官認為被告刺殺被害人左頸達12公分,殺人意圖非常明顯。
如今考量被告當街行兇,但不是將被害人凌遲至死,法庭認為死刑不是唯一選項,兇嫌非泯滅人性、有再教化可能,最高法院也因為兇嫌和死者家屬和解賠償100萬元,且獲得死者家屬原諒,因此判決無期徒刑定讞。(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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