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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自從接下ETC後,因為使用率未達7成和收費系統進度落後,總共被高公局開罰4.7億多元,但業者不但耍賴一毛都沒繳,還反過來索討寄催繳單的352萬元郵資,甚至打算未來要按月追討,最後恐怕得全由納稅人埋單。
遠通電收因ETC使用率一直未達合約標準,以及計程收費門架工程延宕,截至2013年6月底為止,分別被高工局開罰4.04億元和7000多萬元,沒想到業者以「不合理」為由,拒絕支付罰款,目前雙方正進行訴訟中。
沒收到半毛罰款就算了,不料遠通電收在上周發文高公局,要求負擔1月寄發通行費平信催繳單的郵資325萬元,且未來還將逐月請款。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回應,「在計程之後,高公局要求就是說,未繳通行費要增加一個平信通知,那這個部分高公局也同意郵資要由高公局來付。」
面對遠通電收指控,這筆費用沒有訂在合約裡面,應該由高公局來付。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坦言,「確實是去年這樣子的規劃,但是今年1月份,立法院在預算的主決議當中,要求政府不能支付這筆。」
對此,網友直接大罵根本是吃人夠夠的集團,連通知繳款的郵資費也不願意負擔,可見真的賺很大;也有人認為,此舉顯然是明目張膽向國庫吸血;還有網友則建議,乾脆收回國家管理;更有人酸說,這就是嚴格把關。(更新時間: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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