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少女害怕鬼神的恐懼心理,鬼扯誆騙性侵得逞。(圖/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一名涂姓男子利用女兒的國中同學到家中借宿,誆騙她「印堂發黑卡到陰」,需以男、女結合,增加陽氣才能除妖;碰巧少女當時諸事不順,又逢喪姊之痛,恐懼無助下聽信鬼話遭到性侵。法官認為,涂男年紀可當被害人父親,竟為滿足己慾,以鬼神之說恫嚇強制與被害人發生性交行為,判刑4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2013年春節期間到國中女同學家借宿,某天晚上同學的父親涂姓男子和她在客廳聊天時,告訴她「你的印堂發黑,3 月的時候會發生一些事情,解決方法是需要男女生殖器的接觸,因為那是1隻鬼的靈在身體裡面,妳陰氣太重,需要陽氣」。
由於少女住在涂男家期間看過他在半夜大叫,親戚前去拜訪時也聊到鬼神、儀式等,加上當時她的課業成績不太好,人際關係也遇到困難,感情深厚的姊姊也在不久前逝世,恐懼不安的情緒下,她就相信涂男的鬼話。
隔天一大早涂男駕車帶少女前往汽車旅館性侵,過程中還持續說著「陰氣、陽氣、鬼神」等話語,少女因為相信他是在進行除妖儀式,才忍住沒有反抗拒絕。事後少女擔心懷孕,拜託教會認識的女性長輩陪同就醫檢查,才讓涂男的惡行曝光。
法院審理時,涂男坦承有告訴少女印堂發黑,3 月後會發生不好的事情等,也承認帶她汽車旅館,但矢口否認有說她陰氣太重需要增加陽氣,辯稱只是提議帶她去汽車旅館見識一下,可以放鬆心情,還說是獲得少女同意,否認性侵犯行。
但法官並不採信涂男說法,認為他的年齡已堪為被害人父親,竟為滿足一時性慾,以鬼神之說恫嚇的方式,強制與少女發生性交行為。且在事證明確情形下,還避重就輕地狡辯,顯見仍心存僥倖,並未真誠悔悟,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刑他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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