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信女摔傷下巴破相,郵局需賠15萬元。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去年到郵局寄信,轉身離開時被一隻躺臥地上的大型哈士奇犬絆倒,往前撲倒撞上郵局附設的白鐵傘架,造成下巴撕裂破相,王小姐依消費者保護法向郵局索賠69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華郵政應該賠償王小姐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王小姐抿著嘴唇要大家仔細看,下巴有一條淡淡的傷疤,延伸上去直到下嘴唇,這個傷跟著她一年多了,101年12月26日下午,王小姐前往土城區清水郵局寄信,沒想到不慎被狗狗絆倒摔傷,「逢了很多針,但醫院技術不是很好,縫的復原狀況不是很OK。」
逢了幾針都數不清了,但這些王小姐都還能接受,不能接受的是,「對象就是清水郵局,態度就是比較冷漠,很冷漠!」王小姐認為郵局並未規定民眾不能帶狗進入,郵局有做好安全維護的責任。
王小姐跌倒後下巴撞到白鐵製傘架(上圖),敲一敲光聽聲音就知道有多堅硬,自認下巴破相的王小姐越想越不甘心,依消保法要求郵局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共69萬元,王小姐表示,「我覺得其實我就是在郵局公共場所發生的,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要跟郵局做一個提告。」
土城清水郵局經理李文淇表示,「我就趕快找狗主人,狗主人說要負全部責任,狗主人把哈士奇帶回家,就直接去醫院看王小姐了。」王小姐則說,狗主人聲稱經濟情況不是很好,自己認為向郵局索賠公共意外責任險就行了。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郵局應該確保場所安全,維持通道淨空,因此判賠對方15萬元,全案可上訴。中華郵政尊重司法判決,將待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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