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江揆砸鞋,女大生裁罰5000元。
地方中心/新竹報導
清華大學女學生孫致宇朝行政院長江宜樺丟紅白拖,聲援華隆自救會員工,被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她以丟鞋屬言論自由等理由提起抗告,二審法官認為,處罰的是她的行為,不影響她的言論自由,駁回抗告。
去年12月,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席活動分享欣賞《看見台灣》心得,但話才講到一半,一隻紅白拖突然飛了出來,隨扈立刻警覺轉頭,不到一秒鐘,另一隻紅白拖又從屏幕後方飛了出來,這時隨扈立刻伸手阻擋,兩隻鞋前後飛進會場,江宜樺也傻眼了。
就是因為丟鞋動作,清大女學生孫致宇被裁罰5000元,她立刻提起上訴,不過二審判決駁回抗告。孫致宇表示,「因為之前就有陳為廷就有丟過劉政鴻,然後我覺得說,鞋子在媒體面前可能是一個話題。」
丟鞋行動的確吸引媒體,卻讓她吃上官司,孫致宇氣到抗告,她表示丟鞋是因為華隆關廠工人陳情四處碰壁,為了讓這議題獲得關注做出合理意見表達,也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根本過度保護公務人員。
合議庭法官反駁丟鞋是表達意見的方法,並非言論內容本身,而且這動作不僅輕蔑他人人性尊嚴,危及他人安全,也妨害公務和活動進行。
辯護律師曾威凱表示,「江宜樺院長當天其實是在下班後去看《看見台灣》這部電影,這樣的行程能不能說是執行公務,那到底妨害了他進行什麼樣的公務?」
儘管孫致宇提出意見,二審法官裁定5000元還是要罰,而且不得再抗告,士林地方法院特別強調,這起案件3月初就裁定和學運沒有關聯,就怕引起過多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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