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長白思豪發出「豪」願,10年內集資411億美元讓市民擁有「可負擔住房」。(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紐約市數以百萬計的中低收入家庭有合宜住宅可住,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周一(5日)宣佈,將在10年內集資411億美元(約1兆2300億台幣),用作增加和維護紐約市的「可負擔住房」(affordable homes)。
市府目標是建造和維護20萬戶「可負擔住房」。市府要求地產建築商在紐約市所有新劃分的區域內蓋房子時,必須提供一部分作為「可負擔住房」之用。但前任市長彭博當政時,只是讓建築商自行選擇,並沒有強制性。
至於如何推行此一計畫、以及必須提供多少比例的可負擔住房,白思豪並沒有給出具體答案,必須等市區規劃部門研究後才決定,因此最早也要等到明年年中時才有辦法推行。
聯邦規定的「可負擔住房」的標準是:房租不超過家庭收入的30%,根據紐約大學研究數據顯示,約有三分之一的紐約家庭要用多於50%的收入來支付房租。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2005年到2012年,紐約租屋家庭的收入增長僅2%,而房租的增長率卻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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