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租霸港女哭認罪各判5個月 繳罰金38萬免關

▲2名租霸港女泣訴表示,我們知道錯了。(圖/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來台大肆惡搞的2名租霸港女曾麗雲、邱曉彤4月21日出庭時,不但認罪,更聲淚俱下地表示對脫序行徑感到後悔。法官6日斟酌2人都還未滿20歲,犯錯後悔悟,也沒有前科,因此依共同偽造文書、竊盜及侵占等罪各判5個月徒刑,另外拘役40天,2人得易科罰金合計共繳38萬元,可免囚,全案可上訴。

曾麗雲、邱曉彤2人今年初在北市冒名租屋搞破壞,不但把經血衛生棉、內褲肆意亂丟,還割破沙發、砸毀微波爐,甚至還把電視偷走。如今認錯道歉,法官斟酌2人沒有前科紀錄,因此予以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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