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在太陽花學運期間,一名男子喝酒醉後竟跑到青島東路天橋上鬧自焚,最後被警、消人員聯手制服,因而被網友封為「自焚哥」的許姓男子,台北地檢署7日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但檢察官審酌其身心狀況極差,代求緩刑宣判。
▲太陽花學運期間在青島東路與鎮江街口天橋上鬧自焚的許姓男子,今被檢方依公共危險起訴。(圖/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許姓男子於103年3月22日凌晨0時15分許,在飲酒後持保特瓶裝95無鉛汽油600毫升,至青島東路與鎮江街口天橋上,基於使行經天橋公眾至生往來危險之故意,利用現場反服貿抗爭媒眾多之際,企圖自殺引起社會關注,而以所持汽油淋身,並持打火機欲點火。
起訴書指出,經消防隊員及現場員警即時勸阻搶救,許男才未成功點自焚火,經偵訊許男自承因病痛而長期飲酒,並曾在103年3月亦曾飲酒後意圖自殺而酒駕,請審酌被告身心狀況極差,了以宣告緩刑並命完成酒精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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