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煞停路10秒,後車時速40幸未撞上。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街頭出現疑似製造假車禍詐財的案件,一位民眾開車沿大雅路往市區方向行駛,前方廂型車突然緊急煞車,還好他當時車速只有40公里,即時停下來沒有撞上;但奇怪的是,廂型車停在路中央將近10秒,看他從右側超車才又起動,隨即又接連兩次急煞,讓人懷疑對方是想藉機製造假車禍要求索賠。
陳先生沿著大雅路開在外側車道,前方銀色廂型車突然來個緊急煞車,這一煞又急又猛,廂型車頓了一下,還好跟在後方的陳先生車速只有40公里並不快,即時停住才沒撞上。
▼三度急停起疑,後車右轉離去避糾紛。
廂型車停在路中央將近10秒鐘不動,莫非前方有狀況?陳先生從右側超車想看清楚,廂型車突然又啟動,但起步不到兩秒又煞車。連續突如其來的煞車,讓陳先生有了戒心,回家調閱監視器強烈懷疑自己是不是遇到假車禍真詐財,故意讓後車撞。
因為第一次前車猛烈煞車,要是再慢個0.5秒可能就撞上,廂型車往前開幾步第二次煞車,看到後車都閃過,開不到10公尺再來第三次,這次陳先生見苗頭不對,連忙右轉離去,一路上除了一台機車從內側車道超車,並沒有影響到廂型車。
▼後車撞前車有得賠囉!
一般狀況下,後車撞前車,通常會被認定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前車可向後車要求修車費、修車期間交通費以及工作損失,甚至醫療賠償等等,過去確實曾發生過類似案例。
警方指出,非遇突發狀況,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者在車道中暫停,就要罰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的罰緩。不管是不是製造假車禍,保持安全距離是行車不二守則,也讓陳先生得以抽身避開一場可能的糾紛。(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我們想讓你知道…確實是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