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N找小王「要豆漿喝」 混血人妻判賠10萬

▲林姓男子從MSN中的「豆漿」對話,認定妻子和杜姓男子通姦,憤而提告求償。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透過MSN紀錄發現結婚5年多的妻子外遇,不但和「小王」以老公、老婆互稱,甚至有「到時候再去找老公要豆漿喝唷」、「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唷!超新鮮!保證純香濃」等充滿性暗示的對話,氣得他向法院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決林妻須賠償丈夫10萬元。

判決指出,林男和中日混血的妻子在9年前交往僅3個月就奉子成婚,結婚5年後,他發現妻子常在深夜利用MSN與人聊天,檢視紀錄才知道妻子竟然「偷吃」,和外遇對象杜姓男子以老公、老婆、寶貝互稱,情話綿綿。

林男孩還從對話紀錄中發現,妻子主動傳「到時候再去找老公要豆漿喝唷」的字句,杜男則回覆「我有很多豆漿給妳唷!超新鮮!保證純香濃」,認為「豆漿」是彼此利用精液的顏色和豆漿相仿所發展出來的代稱,推斷妻子與杜男有姦情,氣得向法院提告求償120萬元。

法院審理時林妻辯稱,與丈夫交往3個月就結婚,彼此了解不深,婚後一直溝通不良,後來林男投資失利,更是讓婚姻失和,早已協議分居,兩人婚姻名存實亡;而杜男個性體貼細膩、對她極為關心,才會向對方吐露心事,可是絕對「沒有對不起丈夫」。

但法官認為,林妻在婚姻關係仍存在時,與杜男互傳親密對話,且不避諱談論性器官生理反應及互相吐露性需求,交往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疇,足以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侵害配偶的身分法益,但考量兩人已分居,林男對婚姻失和不能完全免責,判賠林妻須賠償丈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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