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陳柔安、游雙如/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游小姐申辦了能夠小額付款的信用卡,今年2月信用卡掉了已經掛失。但奇怪的是,直到4月份卡片都持續遭到盜刷,金額都不大,都是在超市使用小額的免簽單付款,雖然銀行立刻賠償遭盜用的金額,但讓游小姐不解的是,卡片已經被停用怎麼還會持續被盜?總行回應,這種小額付款沒有透過電腦連線,只憑感應付款,所以沒辦法杜絕歹徒一再盜刷!
游小姐在今年2月已經掛失信用卡,卻連續2個月收到被盜刷的帳單。怪的是盜刷金額都不大,都是免簽單的小額付款,連10元也被刷,加起來總額還沒超過3000元。向銀行申訴,銀行迅速處理沖銷冒用的損失,游小姐沒虧錢。但她無法理解的是,銀行為什麼寧願認賠,卻不杜絕卡片盜用的問題。
根據總行解釋,原來小額付款只靠晶片感應,電腦沒經過連線,就不知道這張卡已經停用。除非是累積超過3千元,卡片才會上鎖。也就是說如果歹徒撿到了卡,3千元以內任你刷。
沒辦法杜絕,卡片掉了風險自己擔,雖然銀行會幫你處理遭盜用的錢,但這種小筆金額,消費者沒仔細看帳單,怎麼辦?發卡銀行副總林漢奇表示:「你自己不小心掉的那也沒辦法,要看仔細,跟我們銀行沒關。」
所以不能夠粗心掉卡,也不能夠不看清楚帳單,小額付款的弊端,消費者不懂得申訴,就得自己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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