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廢死討論!魏揚:法律應追求正義,不是回應群眾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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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捷事件後,學運領袖魏揚在22日凌晨在臉書發表PO文,表示「法律的設置與執行應該以追求正義為目的,而不是回應個人或群眾的憤怒、仇恨。這邊談的『正義』應該具有內在一致(coherent)的價值與邏輯,且符合比例原則。」

 

▲江子翠站拍民眾獻花的花海照 (圖/記者黃克翔攝)

這段臉書PO文的全文被轉貼到批踢踢實業坊(ptt.cc)八卦板(Gossiping),截至目前為止共有23篇PO文討論,討論非常熱烈。有鄉民認為,若是鄭捷奪走四條的人命,他的生命還有價值嗎?但也有人認為,台灣民主需要更多包容,能夠理性接納不同意見才是真民主。

廢除死刑聯盟執行長林欣怡22日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表示,22日下午會針對北捷事件用新聞稿對外說明。廢死聯盟指出,台灣社會此時應該想一下,被害人與其家屬與共同經歷這事件的所有人,該如何走出傷痛。

魏揚臉書PO文全文

簡單的一些想法:

1. 法律的設置與執行應該以追求正義為目的,而不是回應個人或群眾的憤怒、仇恨。這邊談的「正義」應該具有內在一致(coherent)的價值與邏輯,且符合比例原則。

2. 談到內在一致的價值與邏輯,我認為如果我們把「生命」視為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則當此價值遭到侵害而我們必須尋找洽當的懲罰或補償手段時,我們不應該訴諸於「生命」這個最終價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來,這個「正義」就存在著自我矛盾的危機。簡言之,我們不應該用侵犯「A價值」來作為「A價值」被侵犯的懲罰,尤其是當此價值被視為最終價值時。

兇殘的手段當然令人憤怒,生命的消逝絕對令人痛心,犯下錯誤者必須受到懲罰,唯此懲罰手段必須符合具有內在一致之價值與邏輯的正義判準。

否則的話,就不要再談什麼正義了,也不要談什麼生命作為最終不可侵犯的價值了,因為老實講我們壓根不在乎正義是否判準一致,我們只想報仇,那就讓我們回歸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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