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員自提安置計畫 遠通罰款當薪資

▲收費員自提「工人版安置計畫」,遠通罰款當薪資。(圖/記者賴映秀攝)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上路近半年,前國道收費員的工作還未全面轉置,國道收費員自救會27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工人版安置計畫」,要求政府開罰遠通、照顧勞工,由交通部負責安置收費員,費用則用遠通欠繳的罰款支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素香指出,國道收費員平均工資為3萬5000元,一年含年終1.5個月的薪資約為47萬2500元,安置772人則須3億6477萬元。

陳素香說,遠通所開出的職缺薪資大多落在2萬到2萬2000元,遠通承諾會補足差額5年,772名收費員差額總計應為5億7900萬元,加上ETC使用率未達標準的罰款4億400萬元、計程收費門架延宕的罰款7000萬元,遠通可以將共計10億5300萬元的罰款及安置預算交給政府,由交通部負責安置收費員。

高公局人事室主任傅桂枝表示,高公局會把工人版安置計畫書帶回研議,但收費員安置不只是費用問題,而是要考慮政府精簡政策下還有沒有職缺,如果沒有職缺,也不能因人設置。

高公局業務組副組長劉逢良表示,國道電子計程收費上線後,高公局和收費員的僱傭契約已中止,責成遠通電收轉置,高公局會盡最大努力,監督遠通完成轉置媒合,如果6月30日前沒有達到全數吸收收費員的目標,會按契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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