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檢調30日大作偵辦桃園合宜住宅官商勾案,並對涉嫌行賄的趙藤雄、遠雄集團幹部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以有串供、串證之虞,與收賄的桃縣副縣長葉世文涉貪污重罪及有串供、串證之虞聲押禁見,但院方卻僅將葉、蔡2人羈押禁見,趙、魏分別以5百萬元、1百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將向高院及時提起抗告。
廉政署調查,遠雄建設公司所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標售)案」,在桃縣府招標過程疑有行賄、收賄情事,在30日大動作展開約談行動,檢察官經漏夜複訊後,31日凌晨1時,認定涉嫌行賄的趙藤雄、遠雄集團幹部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有串供、串證之虞及涉嫌收賄的葉世文涉貪污重罪及有串供、串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4人。
台北地院法官一早即召開羈押庭,分別裁准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白手套蔡仁惠羈押禁見,但是,趙藤雄卻是以5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魏春雄也是以1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
台北地檢署對院方裁定趙藤雄交保認為,趙藤雄仍有串證、串供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已及時向高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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