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 高院評議

▲桃園合宜住宅案,趙藤雄5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檢偵辦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不滿聲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前任副總魏春雄獲交保,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法官1日中午前開始評議。

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查出,遠雄建設公司得標的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用地標售)案」,疑有行賄、收賄情事,5月30日展開搜索並約談數人,北檢漏夜複訊,31日凌晨1時認定涉嫌行賄的趙藤雄、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有串供串證之虞及涉嫌收賄的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及貪污重罪及有串供(證)之虞,對4人聲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經隔離訊問後,31日裁定葉世文、蔡仁惠羈押禁見,趙藤雄、魏春雄各以500萬元、10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趙藤雄等2人交保,認定2人仍有串供(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即時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高院合議庭法官中午前開始評議,抗告案最快下午裁定結果出爐。

這起案件總共有8名被告,其他3人以10萬到40萬元交保,還有1名承辦人員無保請回,還有沒有其他公務人員捲入弊案,也是檢調下一步追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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