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員才有性別考量吧!」 綠委要求徹查求職歧視

2014年06月6日 11:28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畢業季到來,大學新鮮人陸續投入職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6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蒐集日月光、鼎泰豐、群光等34份知名企業履歷表,其中100%要求填寫年齡、88.2%要求性別、76.5%要求婚姻狀況等無關工作能力資料,已經違反《就業服務法》,要求勞動部徹查。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公會秘書長林名哲指出,曾接獲女性求職者投訴,日月光主管在面試時詢問生理期,雖然沒有寫在履歷表上,卻已經侵犯應徵者隱私。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長陳曉雯也表示,台中國美館曾要求約聘僱人員交驗孕報告,「是在求職還是在做身家調查?」青年成家已經不容易,懷孕還要被歧視,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痛批,34間公司中高達30間要求應徵者填寫性別,對於同志、跨性別、性別不明的族群充滿歧視,強調性別與工作能力無關,「只有體檢人員才有性別問題吧」。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世新指出,「年齡」欄位對中年求職者很不利,許多雇主看到30歲以上應徵者都直接刷掉。

尤美女表示,《性別平等法》與《就業服務法》通過多年,但是履歷表或面試中仍有各項歧視,勞動部應該針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開罰30萬至150萬,或是詢問與工作無關的隱私資料,可處6萬至30萬元,卻不見相關開罰案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科長王雅芬回應,事業單位要求填與工作無關的內容,並以此作為應徵者篩選,顯然違反《就服法》,可向縣市政府檢舉,由各縣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裁定開罰。

王雅芬說,2013年共接獲就業歧視投訴185件,性別歧視就佔86件,成立並開罰10萬到50萬的共18件。王雅芬呼籲,立法院剛剛通過修法,有就業歧視的企業將會公布業者姓名,業者不該要求應徵者提供與工作能力無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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