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角畸戀,女子遭舊情人4女1男虐殺慘死。(圖/照片翻拍)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中市謝、蔡、陳姓等3名女子不滿患弱智被害人劈腿,竟聯手毆打性侵凌虐20天致死,死者被發現時體無完膚,傷口潰爛,乳頭、舌頭被香菸燙至焦黑,法醫計算被美工刀割削的傷口上百處,最高法院6日依傷害致死等罪判3名女子無期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主嫌謝瑜羚(25歲)、蔡郁青(23歲)、陳韋妙(23歲)3人與陳姓被害人(遇害時年僅21歲)之間有複雜情感糾葛,患有輕度智障的被害人在民國97年間透過網路結識謝女,進而相戀交往,被害人後來移情別戀,愛上謝女的舊愛蔡女,因此和謝女分手。
謝女後來結婚生子但與丈夫分居,再與另名女子陳韋妙同居,曾與謝女交往過的蔡女為求復合,租住在謝女對門套房。被害人在民國101年9月離家出走後,到台中投靠謝女。
法院判決指出,謝女通知蔡女將被害人帶到住處,被害人、謝女、蔡女、謝女的女友陳韋妙4人一起喝酒聊天,不料竟起殺機。謝女3人不滿被害人水性楊花,決定聯手教訓,下藥迷昏被害人後用狗鍊圈禁,輪流以皮帶抽打、香菸燒燙、美工刀割乳、用掃把及雨傘插入下體性侵,甚至還玩猜拳遊戲,被害人只要猜輸,就慘遭刀割伺候。
20多天下來,被害人被凌虐得體無完膚,反抗越厲害就被打的越厲害,數度昏死、大小便失禁,試圖逃離未果,最終傷重引發休克、肺炎死亡,謝女等人直到10月4日清晨發現,通報消防隊謊稱被害人意外休克。法醫驗屍,死者身上傷口上百處,部分傷口紗布與血水粘在一起,乳頭、舌頭被香菸燙至焦黑,死狀甚慘。
台中地檢署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起訴謝女、蔡女及陳女3人,另2名同犯依傷害、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認為,3女因感情糾葛想要教訓死者,並非深仇大恨,也沒有其他證據足以證明他們有殺人犯意,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刑。
法官批評,謝姓3名女子視他人自由、身體自主基本尊嚴為無物,被害人生前所承受並累積在身體及精神上的痛苦,實遠甚於迅速死亡的痛苦,3人的惡行不遜於殺人犯罪,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最重刑度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我們想讓你知道…唉!怎麼說呢?男人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