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修/台北報導
針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巡視調查局、警政署引發違憲濫權爭議一事,曾擔任過總統府秘書長的台灣團結聯盟主席黃昆輝9日晚間表示,金溥聰已經違反國安會組織法第六條,因為秘書長只能「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亦即金溥聰只能管國安會及國安局。。
國安會8日指出, 金溥聰上任後,為深入瞭解國安、兩岸等相關情勢變化,至今視察包括調查局、警政署、移民署等國安團隊相關機關,以瞭解國家安全工作當前現況,並未涉及各機關法定權管工作,未來也會持續定期至國安團隊相關機關視察業務並聽取簡報,包括海巡署、軍情局、憲指部等單位。
黃昆輝說,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嚴禁國安會介入國內事務,就是為了避免國安系統成為政治鬥爭對付政敵的工具,他批批評金溥聰此舉是違法亂紀、濫權越權。
黃昆輝表示,總統有三大幕僚長,參謀總長管軍事,國安會秘書長管國安,總統府秘書長管行政,這三大幕僚長都是直接向總統報告,沒有決策權,如果總統府秘書長直接去指揮行政院或部會,成何體統?
黃昆輝進一步指出,國安會組織法第六條規定秘書長職權為「承總統之命,依據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國安會秘書長只能監督指揮國安會及國安局的職員而己。他批評,金溥聰此舉不僅越權濫權,架空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比總統還大。
我們想讓你知道…係金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