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大埔四戶強拆案」沒糾正 監委澄清:誤會

2014年06月10日 15:57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馬以工、李復甸調查「苗栗大埔四戶強拆案」,調查結果出爐後,因為只有痛罵卻沒有糾正苗栗縣政府,遭批評對苗栗縣長劉政鴻「根本就不痛不癢」。2位監委10日發出聲明稿澄清,早就在99年12月8日糾正過苗栗縣,外界質疑「沒糾彈」,實乃誤解。

「大埔四戶強拆案」調查報告對劉政鴻聲聲呼喚,強調政府行政思維亦須與時俱進,隨同調整,摒除過去「父權式、高壓式」的施政手法,加強與民眾的政策對話,以取得人民真摯的認同與支持,才能有效化解施政阻力,達到政通人和之理想目標。

接著批評苗栗縣政府近年來的施政屢屢引發爭議,造成社會嚴重對立,司法判決敗訴後,更面臨國家賠償責任問題,殊有未當,應確實虛心檢討,避免覆轍重蹈,還要求苗栗縣敗訴後的後續善後處置,更應以此為鑑,審慎處理,才能有效弭平因強拆案所造成的社會裂痕。

但因為沒有糾正苗栗縣政府,這份調查報告惹來無用的批評。馬以工、李復甸發出聲明解釋,是誤會一場,因為監院在調查苗栗縣政府執行徵收程序踐踏稻青案時,就已經在99年12月8日對苗栗縣政府相關違失情節,提出糾正,並明確指出本案徵收之公益性、必要性,及最後手段性均應予以檢討,間接促成相關判決後續發展,「外界質疑沒糾彈」實乃誤解。」

監委還說,監察院歷來的調查意見都與司法判決相符,只是如何改正的具體作為、方式,依照憲政分際,調查意見中不為行政指導,仍應由行政機關為個案之適法裁量與判斷;但強調仍會密切關注內政部及苗栗縣政府後續處理情形,就其行政作為之適法性與妥當性,確實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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