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幫員工加薪就減稅! 江揆:盼能短時間完成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一改用道德勸說企業加薪,政府終於找到招。行政院12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只要中小企業為本國籍員工加薪,在130%的限度內,可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但不包括法定基本工資的調整。江宜樺則責成經濟部加強產業溝通,爭取立委支持,「盼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修法程序。」

▲中小企業加薪就減稅!江宜樺說,盼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修法程序。(圖/本報資料照)

目前台灣中小企業家數約130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67%;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近850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約78%。江宜樺表示,外界關注的加薪課題,除了道德勸說,如何透過政策工具加強誘因非常重要。

江宜樺也強調,促進就業「」與「提升薪資所得」都是當前政府重要的施政,本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透過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中小企業積極提高基層員工薪資給付,對於改善員工所得有相當助益。責成經濟部加強與相關業者或產業團體溝通,積極爭取立法委員支持,「盼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修法程序。」

草案修正要點有2,分別為中小企業在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調高基層員工的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的130%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以及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適用期間、基層員工範圍及平均薪資給付水準計算方式、核定機關、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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